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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石门县人民医院|2020-04-21

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常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持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群防护指导

要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学生以及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防护指导,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其合理膳食,加强营养摄入,增强个人免疫力,注重个人卫生,防止感冒,按要求佩戴口罩,不去人员聚集或通风不良场所。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家庭要劝导隔离期满的入境人员和武汉入石人员减少外出,科学佩戴口罩,做到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管理

餐馆酒店、商场超市等生活服务类场所,要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室内通风、体温监测,通过限流限距、分时分段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体育场馆等开放式活动场所要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体温测量等防控措施;未开放的影院、KTV、网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不开放,对已经开放的要严格按照防控技术指南,落实环境清洁消毒、室内通风、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限制人员规模,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并通过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学校等特殊场所要做好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体温监测、出入登记等防控措施,设置专门会客区和临时观察点,实行封闭式管理;医院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环境清洁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实行非急诊预约分时段就诊,预检分诊环节开展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陪护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避免人员聚集;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等日常卫生管理,做好外来人员体温监测。

三、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发布《致全县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做好居民健康宣教;安排精干力量做好外来人员健康排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排查措施,即一律发放健康管理告知书、一律检测体温、一律验证健康码、一律开展健康状况问诊。要将外来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监测,做到闭环管理、全程可追溯。对从口岸转运回来的境外人员,要查验解除隔离通知书、核酸检测证明及健康码绿码,对满足以上条件的入境人员,做好居家观察和健康监测,凡缺一项者,要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武汉来石人员,一律实行核酸检测,并严格按照健康码分类实施健康管理。

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服从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教育、工信、公安、民政、司法、交通运输、文旅广体、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监督和指导,开展巡查暗访,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营业。卫健部门要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监测力度,做好无症状感染者医学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收治等工作,严格落实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随访复诊等管理措施,有效降低无症状感染者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附件: 1.致全县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2.来(返)石人员健康管理告知书

 

石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致全县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

大家好!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经广大干部群众、医护人员、基层工作者的全力奋战,我县的抗疫战斗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阶段性胜利不代表完胜。当前国内国际防疫形势依然严峻,境外输入病例不断增加,离汉离鄂通道全面放开,无症状感染者潜在风险依然很大。我们的思想仍然不能松懈,防控措施仍然不能减弱。为此,我们号召广大居民朋友做到以下“五个要”:

生活工作出行要使用健康码。为了方便您的生活,请注册使用健康码。亮绿色健康码全国通行,亮黄色健康码需在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亮红色健康码,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

因事出国出境要谨慎。如您和亲友近期有出国(境)计划,如非急事,建议取消或推迟出国出境。

境外、湖北(武汉)来石人员要报告。如您家有从境外、湖北(武汉)来石的家人和亲友,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社区如实报告,并监督其扫健康码,自觉接受核酸检测。请告知归国人员服从统一安排,接受14天的医学集中隔离观察。

出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要防护。尽量减少聚集,如确需去人群密集场所或在密闭场所时,要正确佩戴口罩。

个人卫生习惯要保持。请继续保持好勤洗手、室内通风、定期消毒和个人体温检测等良好生活习惯。

 

石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来(返)石人员健康管理告知书

 

为维护广大居民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所有来(返)石人员在进入本县各交通站点时,必须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出具健康码。武汉来(返)石人员要在入石后尽快进行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返)石人员进入本县后,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主动报备,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

    三、来自低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先在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出行和复工;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管控措施。武汉来(返)石人员抵达石门14天内,不要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不拜访亲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居家观察的人员请自觉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坚持良好的饮食及个人卫生习惯。请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接触。同时,请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在观察期间采取的观察、检验等防控措施。

五、来(返)石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就医时应戴好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六、拒不配合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协助强制执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石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石门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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