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医院南、北区食堂食材第一批采购项目拟进行院内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石门县人民医院南、北区食堂食材第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项目编号:SRY-2024-14
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入围数量(家) |
包一 | 干货、调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包二 | 大米、食用油、面粉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供应商可对单个包号的全部内容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生产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供应商有具《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8:30 ~12:00,下午15:00 ~17:30(节假日除外)到石门县宝峰街道碧桂园望江府4栋104号门面(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2、供应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见附件2、附件3);
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
5、生产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件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6、经营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原件;
7、本项目须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保证金缴纳收据。
7.1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每包¥10000.00
账户名称:石门县人民医院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石门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91068050000660
7.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到上述保证金缴纳账户,以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不接收报名。
7.3请将保证金转账凭证携带至石门县人民医院奉天楼1403财务室开据保证金到账收据,也可至石门县人民医院奉天楼1403财务室递交现金,并开据保证金缴纳收据。保证金转账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
②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
③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
④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
7.4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银行转账单附言处或备注栏注明包号。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石门县碧桂园望江府4栋104号门面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门县人民医院
获取文件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碧桂园望江府4栋104号门面
联 系 人:胡女士、龚先生
联 系 电 话:18169360507、13762684356
六、行政监督
本次院内采购项目接受医院纪检办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36—5324348
石门县人民医院
2024年09月04日
石门县人民医院是湘西北地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县域三级综合医院,系长沙医学院附属医院、国际爱婴医院、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和中国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拥有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九张国家级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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